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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建造师《工程法规》高频考点: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

日期: 2020-11-25 14:01:14 作者: 张嘉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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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

1、工伤保险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不同:

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,实行实名制,并按工资总额计提保险费,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职工。

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非强制性商业保险,通常是按照施工合同额或建筑面积计提保险费,针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特殊群体。

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。提前竣工的,保险责任自行终止。因延长工期的,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。

2、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,办理完投保手续:

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。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,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。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,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,告之被保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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